通知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区新建核医学科病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一、验收说明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辐射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京环办〔2018〕24号)等文件,现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区新建核医学科病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顺义院区新建核医学科病房项目
2、建设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3、验收内容:本次验收项目位于顺义区后沙峪镇友谊南街1号院(与环评是一个地址)顺义院区1号楼(环评中该楼名为医疗综合体)地下二层西南侧,本项目在现有核医学显像区南侧新建1处核医学治疗区(含病房),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84E+09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具体内容为:
(1)新增I-131核素用于甲亢门诊治疗,新增Sr-89、Ra-223核素用于骨转移门诊治疗。
(2)新建7间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病房,其中1-6房间用于I-131核素甲癌住院治疗病房(南墙不可开启采光窗高于地面2米,用药量大的患者安排在中间病房。每周统一安排一批I-131甲癌患者入院治疗,每周二上午入院,甲癌患者住院时间不大于3.5天);7号房间用于Lu-177核素神经内分泌肿瘤和前列腺癌的留观治疗(每周一统一安排1次,全年最多安排50批次,按照全年治疗50人,Lu-177留观时间不小于6h(患者给药小于3.7GBq时,无需留观)。8-9号预留房间封闭管理、10号房间为被服暂存间。两类病房不同时全部使用。
本次针对以上环评及批复内容办理竣工环保验收。
4、公示时间: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北京辐环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玲珑天地A座
评价单位联系人:刘工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010-57851588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建设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95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600052846
四、信息链接
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区新建核医学科病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链接。
附件:
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区新建核医学科病房项目验收报告-公示V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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