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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内蒙古医疗保险管理局正式签订《异地就医服务合作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7-09-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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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日,我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正式签订《异地就医服务合作协议书》。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内蒙医保患者在我院住院治疗,将可以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行直接结算。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局长王利,我院党委副书记、执行院长张澍田及医保办、信息中心、医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我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在此之前已有合作,很多肾移植术后需要抗排异治疗的疑难重症患者都在友谊医院接受了治疗。近期,双方在多年合作的基础上,多次进行了深入沟通联系,共同起草了《协议书》,明确了内蒙古自治区医保人员在我院就医的相关流程。

签约仪式上,张澍田对内蒙古医保局选择我院作为北京地区第一家签约医院表示感谢。他指出,此次与内蒙的合作,始终坚持对医保患者认真负责,同时节省内蒙的医保基金这两个原则,将充分发挥我院诊治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的特长以及学科齐全的综合优势,更好地为内蒙古的患者服务。

王利非常认同张澍田提出的两个原则,并表示相信友谊医院的医疗能力。他介绍说,内蒙医保局对异地就医工作十分重视,采取政府购买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25名,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双方签约后,内蒙医保局将根据我院的特色和优势,在当地开展异地医保就医的相关培训。

此次与内蒙医保局的签约范围覆盖了整个自治区,共有下属14个盟市,大大加快了内蒙与北京直接结算工作的进程,也使地区医保患者的转诊更加便捷。(医保办)